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當下國內重大音樂活動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當下國內重大音樂活動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這真是一件遺憾的事情。中國大陸當然有大型的音樂獎項,中國這么大一抓也能一大把。但是大多數要不然已經沒有了足夠的公信力,自生自滅。要不然被歌手們當做野雞獎項,拿到手里當跑通告了。
如今的華語樂壇,音樂頒獎禮依舊是小眾的。包括我在之前的文章探討金曲獎,雖然林俊杰很渴望金曲獎的認可,金曲獎也一直以來有著足夠的公信力,但是我們看到的新聞是“林俊杰沒得到金曲獎”,而不是金曲獎頒獎禮沒有將最佳男歌手授予林俊杰。即雖然金曲獎是公信力和人氣最高的華語樂壇音樂獎項,但是相比之下人氣依舊小眾。
▲第二十九屆臺灣金曲獎舞美
聊“大陸沒有大型音樂獎項”我覺著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是中國的流行音樂市場雖然迎來了一段最快的增長階段,但是目前的我們還有金曲獎成長起來的臺灣當時的文化環境那么好。以前也專門聊過巔峰時期的臺灣樂壇:唱片業的繁榮、明星藝人的高度差異化、唱片制作人的高超水準都是難以望其項背的。但是即使是能包裝出“魔巖三杰”的魔巖唱片,在21世紀初的大家把“用盜版理所應當”的時代,也沒能進一步的在唱片業得到成長。
簡單來講,中國大陸音樂發展起來也就是近十年發生的事兒,如今我們雖然比以前的自己強,但是和臺灣的文化土壤還是沒法比。
第二個,國內的娛樂產業商業化實在是太濃郁了。其實在香港樂壇的巔峰期,四大音樂獎還是有一定公信力的。當然香港地區的衰落一方面是因為他們的本土化比較嚴重,沒有如金曲獎一以“國語”為中心設計一些獎項。但是更重要的是,這些獎項會被很多的娛樂集團控制,評獎很大程度上成為了各大音樂公司“分蛋糕”,觀眾不是傻子不能總是被“專家”戲耍,自然就會慢慢的退出歷史舞臺。
同樣的,舉一個例子,可以窺探華語大型流行音樂的頒獎禮。在21世紀初20世紀末的內地搖滾樂壇是很活躍的,也涌現出很多優秀的搖滾藝人,光線傳媒做了自己的音樂節,在最初也算是有不低的影響力。2005年3月20日,光線音樂風云榜搖滾板塊的第五個年頭,搖滾明星歡聚一堂,鄭鈞、丁武、beyond葉世榮以及黑豹都到了頒獎典禮的現場。但是在那屆頒獎禮,最佳搖滾新人給了南拳媽媽;最佳搖滾歌手給了五月天、汪峰;最佳搖滾歌曲給了胡彥斌。除了汪峰爭議小一些,其他的音樂人的獲獎都在當時引起了極大爭議。五月天當時在內地極度的需要肯定,在當時現場上還喊了一句“搖滾萬歲”,被樂評人稱作內地搖滾的恥辱,而胡彥斌這邊更是有點懵逼“偶爾做了一次搖滾,沒想到能得到這么一個獎項。”可以想象,這樣的被商業勢力疑似操縱的頒獎禮怎么可能走得長呢。這就就是當年國內樂壇大型頒獎禮的一個縮影。
▲阿信在頒獎禮高喊“搖滾萬歲”
以上,大陸有大型頒獎禮么?有。但是這些獎要不然已經徹底失去公信力,要不內地樂壇還不足以孕育出一個以唱片業或者“泛唱片業”為中心的大型音樂頒獎禮,一時推舉不出足夠成熟的音樂人。如今國內音樂類APP越發成熟,我個人覺著將來國內的音樂類的獎項很大可能會由某個音樂APP來做。比如QQ音樂年度盛典等等很可能會成長起來。
我相信大陸的流行音樂是在向好的地方發展的。
簽約答主原創問答首發于悟空問答,禁止未經允許轉載
華語音樂傳媒獎。
作為引導當下華語音樂潮流的一個最前衛的指標,"華語音樂傳媒大獎"多年來也在業界和傳媒獲得了良好的口碑,被譽為"真正公正的獎"(人民網)、 "最有可能負起(公信力)重任的頒獎禮"。
中國關于音樂的網站有很多,但是專門針對原創歌曲的網站就很少了。如果你想進行原創歌曲的創作,建議你去悅讓音樂看看,里面有很多原創音樂愛好者,平臺本身也針對原創音樂進行包裝盒推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的規定,非商業化使用時,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侵犯著作人依照法律享有的其他權利的基礎上,可以不經過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地引用、使用作品。(具體可見法條第二章 第四節 第二十二條)。
所以,如果你引用了對方的音樂,同時你的視頻不涉及商業化應用時,只要在視頻中標注好使用了哪些音樂,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一般是不涉及侵權的。
視頻中說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
那么,如果說我購買了音樂,是否我就擁有了音樂的版權呢?
并不是的。
許多創作者會認為在一些音樂播放APP上付費下載了音樂,就擁有了音樂的版權。但其實付費下載的音樂只是為收聽或者更高質量地收聽付費,并不是購買了版權,如果原作者找上門來依然是有版權風險的。
舉個例子,比如你去電影院看電影,你肯定是付了錢的,但是這不代表你可以盜錄電影的內容并且進行商業化的傳播(甚至是私下進行傳播也是不對的)。
所有的音樂APP或者音樂網站其實都有相關的用戶規定,某音樂APP的用戶協議中就明確寫明:未經軟件允許,不能擅自將軟件內容資源庫中的任何音樂資源應用于商業用戶或進行營利活動。
是那些他們曬過不好聽的歌,他們不要的就可以免費聽了,但是不能和他們說,一說就變成VIP了就不能聽了,其實有的歌你VIP都帥。古天樂的米色特酷我就聽了好幾年,和他一說成VIP不能聽了。只要好聽的版權都是VIP。哈哈好聽的歌太多了。好聽的。
視頻加載中...很高興可以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最簡單的,也是免費的,就是古典音樂。通常來說在各大音樂軟件里都可以找到比如說貝多芬的交響樂或者中國的古典音樂。因為在作者去逝五十年后樂譜財產權利保護期就會過去,所以就不用擔心版權問題。
然后就是無版權的音樂網站,有很多音樂人將自己作品發布上去分享給大家使用,當然這樣的網站可能國外比較多。
最后就是一個需要稍微動動手的方法,現在有很多音樂制作軟件并且門檻很低,比如iOS的庫樂隊就可以很方便的制作背景音樂,里面也有非常多的音效可以在視頻中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條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條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我剛開始學習制作視頻,也很關注這方面的內容,
目前只知道YouTube音頻庫里的部分歌曲免費,可任意使用,包括商業用途,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素材需要標注來源作者即可。
野狼disco的紛爭剛過去,各種反轉堪稱好戲連臺。
一、經典老歌、影視歌曲、紅歌、兒歌、不是當下流行的歌手或者主流的歌曲都不用考慮版權問題。
二、跟沒有具體署名的歌曲,比如公益類的、網友上傳的版本,但是沒有專輯的質量,或者某些綜藝節目里節選出的片段。
三、 過去人們的版權意識比較薄弱,很多人因為可以免費下載免費播放,現在音樂創作者版權意識越來越強了,版權也受到了重視,很多音樂軟件都需要購買或者開通VIP才能收聽,甚至有些會員開通后還需要繳納單句下載費用才可以收聽。
《點亮音樂》可以免費使用,不同擔心版權的問題。
《點亮音樂》是一款相當于由4個主流音樂網站的合體,包括有網易云,酷狗音樂,QQ音樂,酷我音樂這四大網站,保證讓你可以免費下載你想要的歌曲,而且它所提供的4個音樂網站還可以隨意切換所需的背景音樂。
謝邀。
這問題有點大,我好像也沒什么資格去評論音樂節目。畢竟人家是專業的。那剛好,汪峰在最近的一次訪談上被問到過這個問題,關于中國音樂綜藝對當下流行音樂歌壇生態的影響。我簡單復述下他的觀點吧:
一、目前的音樂綜藝類節目對于那些平時比較專注于音樂的人來說是會感覺比較累的,因為你需要用你的音樂與很多音樂之外的東西去做較量。
二、如果一些能夠影響別人的東西可以在綜藝真人秀里面得到體現,那就是加分的。要是說對整個樂壇有幫助,甚至說起到了劃時代的意義,這都沒有,只是對個人的某一個階段有影響。
三、選秀節目有他的獨特性,也有局限性。它是一個工具,但你必須知道,音樂才是這里面的靈魂。怎么才能把音樂在這樣的節目里做到最大能量是當下音樂類綜藝該考慮的問題。
四、時代是在不斷變化中的,但有一些亙古不變的東西,一定要用智慧把它篩出來,然后用一些全新的角度和表達方式把這些東西提煉出來。這也是現在的音樂綜藝節目缺少的。
五、一個人能夠出來是天時地利人和,但是你有錢、有流量、有團隊,沒有好作品也沒有用。最后擊中人心能讓他唱出來,在喝完酒走在大街上自言自語唱出的歌,跟那些沒關系。
六、這個時代想出來很難,這個時代想出來也很容易,這就是像流水一樣的自生自滅,像風一樣的來來去去,就看你能不能留下痕跡,一般是灰燼。你想像雕塑一樣留下來,那一定用擊中人心靈的東西。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當下國內重大音樂活動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當下國內重大音樂活動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