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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個明朝疑案——無頭女尸案。
明嘉靖初年,河間有個商人郭春,他撇家出外經商,與妻整年難得一見。
這一年清明,他想著為雙親掃墓,萌生歸家之念,便提前寫一封書信,讓同鄉捎給妻子。
郭春安排好生意,隨后動身,于清明前一天抵家,此時已是深夜。他叩門,妻子不應,用力推一下,門竟未栓,開了。他想妻已熟睡,或許是忘了關門,便輕喚妻名,摸索著去床邊。依稀可見妻仰臥在床,推她卻不動。他察覺有異,附身再細看,竟是一具無頭女尸。
郭春大駭,魂魄盡散,遂連夜奔走岳丈家告知。岳丈悲痛欲絕,揪住郭春不放,痛斥道:“你在外常年不歸,怎么剛回來我女就被害?”郭春無以回答。
岳丈思來想去,愈覺女婿可疑,便去告了官,言女婿有異心,在外鄉尋了新歡,故將結發妻殺害。
縣令聞聽有理,便命衙役將郭春捉來審問。郭春拒不承認殺妻,縣令便用酷刑,重責二十大板,郭春文弱之軀難以消受,只得違心供認殺妻。縣令又問死者頭顱何在?郭春隨意答道,丟在了某處荒郊。縣令命人去尋,未果,便以為被野狗吞噬,由此結案。郭春被判斬刑,入獄,待報府衙和刑部,批復后問斬。
知府接到案卷,仔細審閱,認為審案未免牽強草率,女尸之頭顱斷定為野狗吞噬,實屬臆測,并無證據。于是,案卷駁回縣衙重審,當務之急是搜尋頭顱。縣令遂派出全部衙役,在郭家周邊探訪搜尋。
或許天佑郭春,此時偶發一件意外之事,竟讓案情發生了驚天逆轉。
郭家西去三里之遙,有個姓張的財主,其妻近日新喪,墓穴卻被盜挖,值錢之物被洗劫一空。查訪的衙役聞訊而來,將棺材打開,見里面并無尸身,只有一個女人頭顱。衙役忙稟知縣令,縣令親帶郭春及其岳丈來辨認頭顱,并非郭妻??h令立即拘押張財主審問,財主見事已敗露,未及用刑,便供認不諱。
原來,郭妻曾為張財主家做過針線活,女人水性,竟與張財主一見傾心。財主貪涎其年輕貌美,視結發之妻若糟糠,竟萌生惡念,要除掉發妻,與新歡做長久夫妻。
聽說郭春近日要回家,二人密謀后定下毒計,趕在清明前一日實施。張財主將發妻殘忍殺害,身首分離,將尸身置于郭春家里,嫁禍于郭春。再宣稱其妻因急癥暴亡,只將頭顱入棺下葬。如此,同時除掉發妻和郭春,真可謂一石二鳥!
然而,天不容奸,張財主及郭妻罪行終得暴露,二人均判斬刑,害人最終害己。郭春獲釋,洗清罪名,后又尋一良善女子為妻。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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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時候,我們住在小鎮上,都是那種一排排的平房。在這片平房的范圍內,所有差不多大的孩子基本都是互相認識的。每到放學的時候,我們一群小孩都會聚集在一起,打鬧、嬉戲,直至很晚。
在最靠近馬路的那排房子旁邊,有個很大的油庫,這里存放著供礦上汽車和設備使用的各種油料。為了保證安全,在油庫的四周砌了一個很大的院墻。我們這群小伙伴很調皮,經常傍晚趁著油庫工作人員下班的時間,翻過院墻,在大院子里面奔跑、追逐。大人們覺得院子里總比外邊玩安全,也都沒有管過。
在院子靠近平房的那一側,我們經常會跑過去“尋寶”。因為,隔著院墻,平房那邊的人為了圖省事,經常會用鐵鍬扔一些生活垃圾到院墻里面?,F在想來,著實有些不講衛生。但是,對我們這些孩子們來說,就會經常在這些垃圾里面找到各種有用的東西,比如說糖紙、畫片、破損的玩具等等。
有一天,有兩個小伙伴撿到了一個像氣球一樣、橡膠做的東西。那東西縮成一團,有個小伙伴小心的把它展開,看樣子還真像個完整的氣球。只是看上去沒有氣球那么厚,里面還有些黏糊糊的東西。
兩個小伙伴爭搶著要吹這個氣球,最后強壯者搶到了,并且成功吹了起來。別說,還真的吹出了氣球的形狀,只是這玩意是長條狀的,不是很圓,靠近頂端還有個像奶嘴一樣尖尖的東西,很是怪異。一個聰明的小伙伴把吹起的氣球的一端用橡皮筋扎了起來。這樣,所有人都開始爭搶氣球,用手向著天空推送、有的還用嘴不停的向上吹氣。一群小伙伴難得發現了一個新的玩具,玩的真是不亦樂乎。后來,這個氣球掉到了地上,被尖銳的石塊刺破了,大家好一陣難過,尋思著什么時候才能再撿到這么好玩的氣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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