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離婚律師純音樂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離婚律師純音樂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如果是普通的民事案件,你已經委托了律師處理,你可以不用出庭,但是離婚案件還真的不行。
因為離婚案件最關鍵的問題就是要處理夫妻之間是否離婚,而夫妻之間是否離婚,必須要當事人親自來進行表示,別人是不能代替的,哪怕是自己的律師。
除非有當事人確實不能出庭的情況。比如有嚴重的疾病,或者或者住在特別偏遠的地區,或者不在國內的這種情況,通過遞交書面的申請,經過法院的同意之后也可以不出庭。但是如果沒有這些特殊情況,離婚案件的當事人都必須出庭。
當然,如果你已經委托律師的話,你只需要出庭露個面即可,你只需要表達是否離婚的意愿,對于財產如何分割或者孩子撫養權的問題,可以全權交由律師進行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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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就會已《傳票》的形式通知男女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時于法院第幾法庭開庭。男女雙方在收到傳票后,應按照傳票上的時間準時到達。
但有些當事人不愿面對對方或者因工作、身體等原因不想到庭的。應該怎么辦?法院一般怎么對待?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對于離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到庭參加訴訟的,應區別情形,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如果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不能按撤訴或撤回上訴處理,但未出庭的當事人必須提交書面意見。
也就是說離婚案件,作為原告向法院提起離婚后,到場是基本原則,不到場是例外,且需務必與承辦法官溝通好。
據筆者專業代理離婚糾紛案件經驗來看,沒有萬不得已盡量出庭。因為:
一、離婚案件,主要涉及夫妻感情,而夫妻感情具有私密性。夫妻之間的具體情況只有男女雙方本人最清楚。法院要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男方對庭,當面陳述,法官才好判斷。其他人包括律師代理人都不能夠代而為之。
二、離婚案件也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具有緊密的人身性質。法官需征求男女雙方的意見,考慮雙方的經濟狀況、工作狀況、孩子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狀況。并適時進行思想教育,畢竟離婚對孩子傷害很大,同時當面嚴肅告知探視權對孩子成長的重要性。
實踐中原告不到庭缺席審理的情形非常少見,我本人還沒遇到一起。
離婚請不請律師
人的一生中,結婚本來就是一樁非常重要的事情,反過來,婚姻失敗,走上離婚之路,如何處理好離婚之事,當然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所以離婚請不請律師,不能咋一看題目,好像是一個非常簡單的事情,有人認為,我有錢,想請就請,不想請就作罷。其實不然,這種認知被認為是幼稚園中班水平。
離婚請不請律師,說實在的還真不是簡單的事,它涉及法律、親情、家庭、工作、社會、民族、宗教等多方面知識或關系。
1、如果你本人是具備高學歷或本來就是學過法律的,對法律方面比較了解,是完全沒必要多花冤枉錢請律師的,而相反可以考慮聘請律師協助自己辦理離婚案件的。
2.如果自己與對方是性格或某些習慣方面的不適應,雙方又不能讓步,但雙方都受過一定的教育,有素養,能理性分析協商分割處理雙方離婚遇到的財產、債務,子女教育等關系,可以以協議形式規定好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離婚,無須付律師費請律師。
3、如果當事人工作非常忙,在職場地位及影響比較大,不想因離婚的事情浪費時間和精力,并影響事業,可以委托律代理離婚事宜。
4、如果當事人雙方結婚時間比較短,沒有小孩扶養,也沒有什么重大財產可分割,雙方一致認為彼此好合好散,互相放開,對雙方都是一種解脫,這種情況,相信大家都可以判斷還用不用律師。
5、當然,離婚事件的原因有方方面面的,涉及因素也有其他多方面的,如民族、宗教、親緣關系等,離婚時都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有些可以通過宗教禮儀,民族習慣,宗族禮節等協調調節的,只要合情合理,雙方及家人都能按受,可以不請律師而離婚。否則就應該請律師,按相關程序進行離婚。
很多人在離婚問題上,覺得沒有必要請律師。因為離婚協議的模板鋪天蓋地,下載即可,何必找律師!
親,你們膽子真大啊,京滬深離個婚,相當于上千萬級別的企業解體,這個錢不能省,小心因小失大啊!
我有一位女委托人在一年前協議離婚,她就是在網上隨便找的離婚協議。
協議中,在撫養費數額上沒有明確約定,就寫個“男方每年按照女兒在美國的實際學費和開銷支付”,這句含糊的條款留下了巨大隱患。
婚一離完,她老公像松綁的野馬,總算奔向了大草原,哪里還有心思想著協議履行的事情啊。
到了給女兒交學費的時候,她聯系前夫,拿著協議跟男方要錢,卻發現連明確數額都沒有,加上女兒在國外的開銷確實比較大,男方根本不承認孩子的開銷,再后來就是發短信不回,打電話不接。
女方沒轍了,找到我,后來為此支付了當初找律師擬定離婚協議幾十倍的律師費,費勁種種周折,才終于起訴和男方達成和解,變更了關于撫養費的約定。
所以,就算是協議離婚也千萬不要圖一時便宜,隨便寫一寫。
這問題,我的觀點可能與大家不同。我的觀點是,官司,盡可能不請律師,特別是離婚官司,不是逼到走投無路,更不要請律師。
1、對簿公堂的最終目的,還是化解矛盾,解決糾紛,絕對不是想深化矛盾,結怨千年。
2、法院是講法講理的地方,不到法院,當事人各方同樣也可以講法講理解決矛盾,處理糾紛。世上絕大多數的矛盾糾紛都是當事人私自通過協商、爭辯解決的。不一定非要上公堂。
3、民事糾紛雙方,如借貸合同等,在借貸合同訂立時,他們都是好友,是合作伙伴,特別是婚姻,夫妻之間,更是有排他的私人感情。對簿公堂,往往都會令朋友伙伴夫妻變成敵人,朋友伙伴還好,夫妻之間一旦成為敵人,特別是小孩的夫妻,將來如何面對就相當尷尬了,而因為小孩的關系,有些人,不是你想不見就不見的,他們注定要相見,甚至還有長期的金錢(如撫養費)關系。
所以,此類官司,絕對需要以平和的心態去處理,不讓自己太吃虧,也不要過于占別人的便宜。這就是原則。如果用暗算或其他小手段,甚至用夫妻共有財產(即對方有份的財產)去聘請律師,而律師再憑借其專業能力,使用所謂的【策略】去贏得官司,甚至還為自己這樣取勝而沾沾自喜,豈知這正是給自己招來殺身之禍。——不做虧心事,你當不怕鬼敲門,但若做了虧心事,你就不應該回避鬼追命。
現實中,已有不少離婚案件因不公正判決而導致無底線的復仇。
古語云,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含意是深刻的。那些一時得志的小人,甚至連招呼都不向曾經的伴侶說一下直接請專業機構(或律師)向對方提出分手,而且還讓專業機構把還是自己的老公(老婆)擋之門外,不讓對方與自己有任何聯系,分手的話也讓專業機構代言,而對方也直到聽到專業機構的話才知道發生了什么……他(她)自以為這樣非常明智,實際上,這不但把別人送上斷頭路,也把自己送上了不歸路。
4、離婚,最好還是自己去解決。過得了自己,也要過得了別人,令對方明白到底怎么回事,讓對方心服口服。好聚,最好還是能夠好散,有頭也得有尾——雖然這可能性很小,但也得努力。
我先來講一個我們所里的真實案子!是不久前剛剛委托過我們的當事人,我們代理的是女方。
第一次開庭時,為了給女方爭取到更多權益,我們準備了很多證據,而男方則是孤身一人,沒有請任何律師幫忙代理,更別提能帶什么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了!
法庭上,當法官問他:“你承不承認你出軌了?”他老老實實地答:“我承認我出軌,但……”噼里啪啦解釋一堆。這邊沒等我們亮劍呢,那邊“承認出軌”四個字一出來,他就先把自己套里了!
但其實,這男方平時也就是與女網友搭個訕聊聊天,并沒有什么實際的出軌行為,這一承認,直接就把自己逼到了死胡同里!
到第二次開庭時,他可能也意識到自己上次的失言吃了虧,也帶了個律師來。剛一開庭,他的律師就急著向法官解釋:自己的當事人因為不懂法,在第一次開庭時承認了很多對自己不利的事實,但事情其實并不是這樣的……
然而這樣蒼白的解釋顯然已經太晚了!最終法官的判定還是選擇了更傾向我們!男方想爭取到的利益基本都沒爭取到!
這個故事就回答了上面的問題,離婚訴訟時到底要不要請律師!有時候你說得再多,說不到點子上也白扯,到了法庭上,還是得找個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兒啊!
補充一點:在哪些情況下,你一定要找一名離婚律師?
如果:
(1)對方已經聘請律師;
(2)您希望獲得更多權益;
(3)案件復雜、標的額大;
(4)工作生活忙碌;
(5)心理比較脆弱;
(6)上庭緊張。
有上述任一情形的,我們建議盡快找律師幫你辦理訴訟離婚。畢竟上了法庭,唯有證據和辯護才能為你贏得更多利益,讓你贏的更有體面。
律師很多,同一個案子,不同的律師可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也可能會導致不同的結果。
怎么辨別律師是否靠譜?
1、看律師的文章、專欄、成功案例
通過律師寫的文章專欄,對案例的分析,可以知道這個律師是否有自己的個人見解、是否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探索、是否對自己的專業領域有比較深的造詣。
2、查閱律師承辦過的案件
現在判決書都可以在網上查找到,可以通過查閱律師承辦過的案件的判決書,看到這個律師的專業領域在哪里,承辦了多少同類案件,承辦的案件的勝訴率大概多少,可以為當事人爭取多少利益,減少了多少損失,也可以知道律師在法庭上提出的抗辯理由、搜集的證據等。
3、聽取律師對案件的意見
在委托之前,可以通過電話聯系等方式聯系律師,通過簡單的交談聽取律師對案件的意見,看律師是否能初步判斷案件的性質、是否能有大概的維權策略等等,可以大致判斷該律師是否靠譜。
4、避免以下幾種誤區:
(1)只憑人際關系請律師。
律師可以由熟人、朋友介紹,但作為當事人,您應該更重要律師的學識、能力、經驗、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所以您一定要自己對此進行考察、判斷,不能因為人情的原因將就,結果往往不僅浪費了律師的時間,還因為糾紛沒有得到及時解決而損失慘重。
(2)律師收費越低越好。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市場機制,不同的律師事務所和不同的律師報出的律師收費標準不同。買東西都講求“一分錢一分貨”,在某種程度上講,您降低付費標準,律師也可以用降低服務質量和標準的方法來應對。
(3)律師承諾得越多越好。
律師和當事人都希望約束對方,因此會要求對方作出某些承諾,有些律師為了能夠拿到案件,說得天花亂墜,承諾滿天飛,但是到最后的結果卻不盡如人意。雙方都可以承諾,但承諾的范圍應當限制在:
①對當事人來說,可以承諾對律師履行職務的外部條件的保障,如配合度、收費等;
②在律師方面,主要承諾工作態度、服務質量、職業道德等。
(4)已經發生了糾紛訴訟才找律師。
糾紛到了要訴訟打官司的時候,說明事件基本已經到了不可調和的階段,您肯定也已經為此花費了不少精力和時間,甚至金錢。事實上,律師不僅僅只是打官司而已,在糾紛、問題發生之前做好防范更是律師的主要工作之一,特別是在企業經營、投資、融資、改制、提供見證、認證等方面。
如果離婚案件還分專業律師,可以認為,民事訴訟對應的案由都有專業律師。
2020年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了424年案由,還不包括案由分項下的子案由,其中,涉及離婚訴訟有5個案由,具體包括:離婚糾紛、離婚后財產糾紛、離婚后損害責任糾紛、婚姻無效糾紛、撤銷婚姻糾紛,涉及財產的有2個案由,這2個案由在離婚時也可以一并依法解決,不同的是,離婚時沒有發現。
民事訴訟的案由包括子項案由,可能接近600個,離婚訴訟與專利、海事案件相比,可能比較簡單,如果離婚訴訟還需要專業律師,人們可以認為,律師可以按案由分為不同的專業,這樣想法本身就不合理。如果一定要說專業,可能按訴訟的性質來劃分,可能有其合理性,即民事訴訟代理、刑事辯護與代理、行政訴訟代理。作者認為,將簡單的離婚案件宣傳為需要專業律師代理,可能就是大的律師事務所的一個“套路”,其目的是尋求案源與多收取律師費。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離婚律師純音樂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離婚律師純音樂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